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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民國51年) 台灣第一臺 (台視一號)館主收藏感言



 


 


喜歡收藏懷舊的人,就像擁有魔鬼身材及天使臉孔的女生,在衣櫥中永遠少一件衣服............


館主的收藏也是如此,當您意外獲得上帝的盔甲後,就笑想擁有全套的上帝武裝...............


(台視一號)是懷舊收藏家很熱愛入手的電器產品中的夢幻逸品,很有老味及普普風的美感,最重要的是出自於台灣本土品牌(台視TTV)................


 


                                          


 


(台視一號)生產於1962(民國51年),當時委託製作的合作廠商有三家(日本東芝)+(日本日立HITACHI)+(NEC),都是日本公司製造,如有網友看過電影(幸福的三丁目),其中(電視來我家)的橋段即有出現這台電視................


 



 


第二代的台視商標,使用至1990年4月28日10時止


第一代的台視商標,背景樣式為粉紅色與白色橫條交錯橫排,外框為四角皆磨圓的長方形,正中央為黑底白邊的“TTV”三個大寫英文字母加一道黑底白邊的「右上──左下」方向的閃電。四角皆磨圓的長方形象徵電視螢幕,黑白兩色橫條交錯橫排象徵黑白電視節目,閃電象徵台視節目訊號。


自台視節目彩色化起至1990年4月28日10時,台視使用第二代商標。第二代的台視商標沿襲第一代的架構,背景樣式改為直立的藍綠紅三色長方形由左至右排列,外框改為球面且四角不磨圓的電視螢幕形狀,“TTV”三個大寫英文字母與閃電改為白底黑邊。藍綠紅三色長方形象徵彩色電視RGB原理。


王家驊任職台視總經理期間,主導台視導入CIS企業識別系統);由於CIS是以商標為核心,故此計畫包括了台視商標的第二次改版。1990年4月28日(台視28週年台慶)10時,台視正式啟用CIS,公布“TTV”三個大寫英文字母的標準字體(請參見本條目首端),並更改商標為以藍紅二色為主色的碟形衛星天線形狀(如附圖),不再使用由“TTV”三個大寫英文字母組合而成的舊版商標。更改後的商標即是第三代的台視商標。同日6時20分,台視該日全部節目開播時,首度播出新版開播影片,讓台視大樓及其內部硬體設備(主控室、攝影棚等的硬體設備)入鏡,搭配純音樂〈台視之聲〉作為開播影片背景音樂,此後即固定在每天開播時完整播出〈台視之聲〉。另外,台視此後也以〈台視之聲〉主旋律的一部份作為《台視晚間新聞》的開播音樂,並維持至今。


依據台視的官方說法,台視碟形衛星天線形狀商標的涵義如下:整個標誌以三角為中心,代表突破的精神及多角化的經營發展。同時,蘊涵著「台視、資訊、大眾」、「節目、娛樂、服務」、「業務、製作、管理」三位一體緊密結合的目標。外環圓形則表示企業形象的提昇,資訊傳達的靈活,全球同步快速運作,並不斷提供大眾最新資訊的意義。此外,在色彩及線條的組合上,中心三角以紅色闡述出傳播的能量、活力與熱情,為發展的原動力,進而搭配藍色的外環圓形由細而粗,持續運轉上昇的視覺感官,更表達了企業體的經營由小而大,由點而面的開創性及前瞻性的完整意念。


2008年7月19日凌晨,台視碟形衛星天線形狀商標中心之紅色直角三角形改為尖端向上之等腰三角形台視主頻台視財經台台視健康娛樂台使用之台視商標同步更換為後者。


PS:以上資料來源自(台灣電視公司)


 



 


機型14T-511型(東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總經銷)


 


                         


 


電視機下方正中心,有明顯的(TTV)台視商標........


這台擁有高腳的(台視一號)14吋電視機,為日本東芝大廠與台灣電視公司合作生產製造.(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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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立HITACHI所生產的另一種機型(下圖)


機型14T-613型(東正堂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總經銷


 



 


機身左上角有(TTV)台視的商標


當時的廣告標語為:  性能優越.感度高強.影像鮮明.聲音清晰.式樣新穎.價格低廉.使用方便.


調節簡易.負責保養.免費修理.現金售價.NT.$ 4660元


其中的廣告詞,館主都沒有異議,但唯獨(價格低廉)一詞,有不同的看法,因聽去世的老爸說,民國53年時,他當木匠師傅的工資每月約1400-1600元,也就說當時我們家要買電視需3個月不吃不喝........


館主一直到小學約2年級民國(66年)家中才有第一臺電視.................


 



 



 


這台矮腳(台視一號)電視機為(日本日立)公司與台灣電視公司合作生產.


身型較矮胖,機身造型散發出復古鄉村味................


 


                    


 


50-60年代購買日立電視機,所膸機贈送的手提袋...........(就甘心)


 



 


台視高階主管所用的(TTV)品牌袖釦...........(好帥)


 



 


貪心的館主擁有2台不同型號的台視一號,分別是(日立)與(東芝)兩家大廠所生產..............


臺灣電視公司,是台灣第一家電視台,簡稱「台視」、「TTV」,為台灣五家無線電視台之一。公司成立於1962年4月28日,同年10月3日開始試播、同年10月10日正式開播。台視過去是隸屬於臺灣省政府的公營事業機構,也是台灣最後一家實現官股(即政府持有之股份)完全退出的無線電視台;2007年實行民營化後,以非凡電視為台視的最大股東


 



 


當時因接受訊號不佳,故家中的電視機上都配有接收器(天線)


 


                              


 


(電視廣播接收機執照),為怕一般民眾收聽對岸匪臺節目,凡購買電視機者,都須經過審查.........


每年需繳交60元的接收執照費..................


 



 


台視開播時之黑白檢驗圖


身為台灣第一家電視台,台視創業時的艱辛是外界難以想像的。舉凡無線電視經營者執照,發射台與轉播站的建設,無線電視相關法律的立法,都必須由台視親自向政府爭取。現今台灣無線電視相關法律大多是台視遊說立法的。


精省以前,台視一直都是台灣省政府的省營媒體。現在已經停播多年的《省政信箱》節目(播出期間:1980年3月10日1999年6月28日,共952集),就是台視在省營媒體時期所製播的公共服務節目,它是台灣省政府答覆民眾來信的管道。


 



 


台視是台灣唯一曾經單獨設置「體育部」的電視台。「體育部」的業務是負責體育新聞及節目的製播工作,現在已被裁撤,業務併入其他部門。台視體育部出身的體育主播有傅達仁白詩禮鄧國雄等人。台視也是台灣最早取得美國NBA籃球比賽台灣地區轉播權的電視台,當時固定由傅達仁擔任主播。


台視大樓與台北市八德路圍起來的空地,叫做「台視廣場」。


 



 


台灣電視博覽館,位於台視中央大樓地下室。位於入口處的人偶即為「台視寶寶」。
拍攝於2007年7月7日


 



 


帥氣的(TTV)正視圖+後視圖


 



 


以下文章出自http://km.cca.gov.tw/myphoto/h_main.asp?categoryid=102















民國五十一年十月十日,在蔣夫人宋美齡女士的剪綵按鈕下,台灣第一家民營商業無線電視台-台視正式開播,每天播映五小時,開啟了台灣電視史的新紀元,扮演各項政治、文化、社會及經濟方面的重要角色。

不過,在「先台視」時期,為電視時代來臨的各項鋪路工作也在蓬勃地開展,為台視的誕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民國四十年,行政院決定以民營企業制度倡導推動台灣的電視事業,並以美國的商業電視制度為藍本。民國四十八年「中日合作策進會」為促進合作發展台灣電視事業,成立了「電視研究小組」,由何應欽、魏景蒙等人主其事。

民國四十九年五月二十日,蔣中正先生就任中華民國第三任總統的典禮,「電視研究小組」促成日本電氣公司(NEC)等與中廣公司合作舉行實況轉播,並連續示範播映七天,轟動一時。民國五十年七月中旬,天主教「光啟節目服務社」在台灣大學舉辦「暑期電視講習班」,並舉行電視節目示範晚會。民國五十年十月,立法院通過了三種電視法規,使有意創辦電視者有了明確依循的方向。

另外,在民國四十五年張其昀先生擔任教育部長時,便開始計畫利用專業化的廣播和電視兩種媒體,配合推廣教育工作。民國五十一年二月十四日,台灣第一座電視台-國立教育電視實驗廣播電台誕生,次年底又改稱為國立教育電視廣播電台(NETV),節目內容以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為主,初期電波發射範圍僅能涵蓋大台北地區,第三年改裝RCA發射機,才將範圍擴大至新竹。

經過了上述的「先期作業」後,便該台灣第一家民營商業電視公司-台視上場了。民國五十年初,台灣省政府設置了「台灣電視事業籌備委員會」,擬定了初期與國際合作發展大規模電視事業的五項原則,包括(一)外商投資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九,其餘由本國投資。(二)電視接收機置配廠之建立,應列為合作範圍。(三)節目政策由我方完全自主。(四)外商公司技術之提供及人員之訓練,亦屬合作的一部份。(五)公司性質為民營。

在這五項原則為前提條件下,經與日本及歐美各國洽商近一年的時間,最後於民國五十一年二月與日本富士電氣會社、日立電氣製作所、日本電氣會社和東京芝浦電氣會社等四家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書,明訂(一)公司資本,我國投資百分之六十,其中百分之四十九由台灣省政府投資,其餘的百分之十一為民間投資,日方四家廠商則擔負另外的百分之四十投資額。(二)董事名額按出資比例分配。(三)初期播映設備器材及十四吋黑白電視接收機一萬五千架,向三家日本公司購買,電視接收機以在三年內發展至十萬架為目標。(四)初期播映限於台灣北部地區,預定在民國五十五年以前,完成中部、南部及東部的中繼站,將播映範圍擴及全台灣各地。(五)日本富士電視為台灣電視公司駐日總代理,並派兩人來台提供技術服務。

民國五十一年四月,「台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首任董事長為林柏壽,總經理為周天翔,資本額為新台幣三千萬元,台址設在台北市八德路,發射台則設在陽明山竹子湖,初期發射電力為五千瓦,台灣北部地區都可清楚地收視。

不過,當時應聘擔任台視公司節目部主任的何貽謀回憶說:「台視初創時的資金只有新台幣三千萬元,其中的百分之四十亦即一千二百萬元是由四家日本公司投資,但是日立、東芝、日本電氣是以他們生產的有關電視產品抵資金,而富士公司則是以提供每天兩小時的節目和廣告作為合作條件,台視公司實際上能用於建屋、用人、買必要設備和製作節目等的資金還不足兩千萬元。」何貽謀說:「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台手搖的油印機到開播前夕才買,我寄給外商的信件是用自己的手提打字機打的,試聽唱片用的唱機也是自己奉獻的,當時我所體驗到的只有三個字,就是『省!省!省!』」

事實上,從五十一年四月台視公司成立到當年十月十日正式開播的半年內,不只經費上捉襟見肘,由於當時僅有立法院通過的三項有關電視台硬體設施的法規,並未涉及節目的製作及業務的營運等事宜,因此,台視成立後有一段時間竟然找不到有法可據的主管官署,公司內部的運作是由台視自訂的節目政策來當作「自律規範」,直到八月三十日的行政院院會才決定新聞局為電視事業營運的主管官署;另外,富士公司提供每日兩小時日本節目的計畫也在國內引起朝野各界的強烈反對,經過多方折衝,此事才做罷。

籌備工作仍如火如荼地進行著,何貽謀回憶說:「自七月份起,現場節目的準備工作緊鑼密鼓的展開,以婦女和兒童為對象的節目先行規劃;軍中的國劇隊與康樂團隊透過總政治作戰部洽商;新聞影片用的器材、沖洗、剪接、配音等項委由中製與中影承擔;氣象報告資料由中央氣象局提供;各類節目製作人,除節目部編審組自行物色外,並歡迎台視各部門同仁推薦;凡有同樂晚會等的公開活動也派員前往觀賞,以作為能否邀約在電視上表演的參考。」到了十月份,雜亂的籌備工作終於上了軌道。十月五日,台視公司在台北賓館舉行試播酒會,興奮而期待的心情瀰漫。

十月十日是預定正式開播的日子,上午十一時四十分,蔣宋美齡女士抵達台視,台視董事長林柏壽、總經理周天翔夫婦、影星游娟、童星張小燕等人在大門口迎接,蔣夫人在賓客簿上簽名後隨即進入台視攝影場,剪斷綵帶、按下安放在台子上的電鈕,場內的電視機上立即顯現台視的開播影片片頭,在場觀禮者響起一片掌聲,象徵台灣電視事業新紀元的開始。

當天下午七時起,晚間節目首次播出。七時至七時十五分播出開播儀式的實況影片、七時十五分至八時播出總統文告及中樞慶祝國慶典禮特輯影片、八時至八時十五分播出新聞及氣象、八時十五分至八時半播出卡通片、八時半至九時播出國語歌曲、九時至九時二十分播出影片、九時二十分至九時五十五分播出憲光康樂隊表演、九時五十五分至十時五十五分播出中影所攝「開國五十年」影片、十時五十五分至十一時播出新聞氣象、十一時後預告次日節目表然後收播。

中華民國第一家民營商業電視台開播首日的節目就此結束,不過五光十色的台灣電視事業,卻從今天起才要開始發光發熱,進入到每個家庭中去,觀眾在家裡可以看到台視新聞節目中專訪外交部長沈昌煥,瞭解我國在聯合國內為會籍奮戰的經過;可以看到楊麗花、鄧麗君、姚蘇蓉、趙曉君等人到國外參加慈善晚會的訊息;可以看到少棒隊在國外的比賽實況和連續劇「伐紂」的壯觀場面等,雖然有人爭論電視對於人際關係及親子關係帶來的疏離效應,以及意識型態控制和文化庸俗化的負面影響等問題,但不可諱言的,電視卻豐富了台灣人民的生活內容,也擴大了一般人對於世界的認知範圍,衝擊了每個人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地球村」的目標逐漸趨近,而這一切都是從台灣電視公司開播起一步一步地實現。(鄭懿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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